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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企業(yè)競爭力,在遵循國家電解鋁產能總量控制的產業(yè)政策下,根據(jù)《關于電解鋁企業(yè)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實施產能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工信部原〔2018〕12號)文件精神,我集團自愿將下屬山東華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13.5萬噸產能置換至云南水電鋁項目。上述電解鋁產能合法合規(guī),相關電解槽槽型、數(shù)量等存量產能情況已經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報備。此次集團內置換的13.5萬噸產能,已達到相關淘汰要求,不具備重啟條件,我集團承諾自完成轉出之日起不再復產?,F(xiàn)予以公告,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(jiān)督。